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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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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0 22:31:32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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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育部阳光高考— 教育部阳光高考—点击进入:2013年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入口
一、考生须知
《2012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证》(简称“报考号”)和《诚信承诺书》,并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未按规定签字的报名无效。
本人要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证》上的一致。《报考证》中的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无误,且与《诚信承诺书》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3.“报考号”与报考专业和学校有关,“考生姓名”、“考号”及报考科目必须一致;报考科类和学校有关。“报考号”中的信息若有误,请在《诚信承诺书》的备注栏内更改;如“考生报名号”为空白,“报考科类和学校有关”,请在备注栏外填错;如果“报考科目”、“学校有关”,请修改其对应选项。
4.“考生报名后,本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透露考生本人的信息。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但不得使用涂改液。各科目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给监考人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要求,诚信考试,不作弊。
三、成绩发布和录取
高考分数由省市招办统一发布。高考成绩公布方式为:
()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7999了解分数公布信息。考生可直接通过168声讯台查询分数,也可以到所在中学领取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
《2012年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本校公布的专业目录,按照考生报考科类的不同要求和招生简章确定本校在录取过程中的调档比例,并向社会公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和考生志愿逐一进行审查、确认并打印《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附件2),考生本人在“表格”下方签署“同意考生参加考试”字样后加盖公章。
四、咨询电话
地址:北京安定门外大街29号 1、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本人报考科类和报考学校,不得跨科类报考。2、应届生可凭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并交费确认;往届生可凭身份证号及准考证于9月14日至10日到所在中学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并交费并确认。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和《2012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11〕16号),以及《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打击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0〕6号)的规定和要求处理。4、各市、州、县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诚信记录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报考条件而弄虚作假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读学生,应按照《2012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06〕15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5、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罚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6、各市、州、县招办在招生录取期间要及时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录取工作的通告,并将录取工作进程情况及时报省招办公布。各市、州、县招办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7号)要求,按照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使广大考生了解、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规定,提高招生工作效率。7、录取期间,各省级招办将在录取场所张贴招生简章,公布各专业生源范围、招生章程、专业收费标准、有关录取规定等内容。8、录取结果将在录取结束后的12个月左右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9、录取结果由考生本人在教育部网站、省级招办、招生院校及招生工作人员、招生考试机构查询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