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分数线20042004年四川高考各科分

更新时间:2025-10-20 12:06:17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四川高考分数线2004?2004年四川高考各科分 批次

文科

理科

本科一批

理工

本科二批

艺术类

本科第一批

理工

本科第二批

理工

本科第三批

体育本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阶段考试的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要求确定本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厅确定并公布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学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可根据本校教学、科研等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本科层次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合格证书的,方可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本科层次各专业学籍管理办法由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专科学生毕业证书由学校颁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阶段考试的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要求确定本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厅确定并公布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本科层次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证书或具有合格证书的,方可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专科层次各专业学籍管理办法由学校根据本校教学、科研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阶段考试的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要求确定本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厅确定并公布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本科层次各专业学籍管理办法由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专科层次各专业学籍管理办法由学校根据本校教学、科研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专科层次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根据院校完成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招生章程,划定。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缺额计划及时向社会征集志愿;本科层次各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本科层次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合格证书的,方可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省教育厅确定并公布本批次本科各专业第一院校志愿报考资格线。本科层次各专业第一院校志愿报考资格线分别为文史类(含军事、公安、武警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和理工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其中: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艺术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80分,高职专科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50分;高职专科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50分。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阶段考试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

2)本科层次各专业报考资格线分别为:

(1)文史类(含军事、公安、武警院校):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10分,艺术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艺术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2)理工类(含军事、公安、武警院校):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20分,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

(3)艺术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艺术文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10分;艺术文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10分,艺术文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2艺术理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0分;艺术理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0分,艺术文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5分。

(4)艺术理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30分;艺术理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5分,艺术理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75分。

(5)艺术理第四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0分;艺术理第五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15分,艺术理第六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