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保险金几号发放附领取条件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5-09-28 15:12:17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一、天津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天津失业保险金于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发放,每月15日为失业保险金发放日。

  二、天津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注意事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天津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标准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600元;

  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560元。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线上办理流程

  进入“天津人力社保”APP--选择界面下方“服务”,界面上方“劳动人事”—“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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