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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5 05:06:29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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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考状元2015!历年高考状元排名 历年高考状元排名(湖北省)
1、文科:总分659分,其中语文119分、数学143分、外语144分。
2、理科:总分653分,其中语文130分、数学140分、外语145分、综合144分。
3、文史类:总分655分,其中语文135分、英语140分、政治150分、历史180分、地理120分;理工类:总分654分,其中语文140分、英语140分、政治80分、历史6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生物70分、计算机30分、体育80分、音乐学20分。
4、理化生文科:
总分为665分,其中语文140分、数学140分、外语142分、语文140分、综合144分;理工类:总分652分,其中语文134分、数学139分、外语147分、理工类专业150分;艺术(美术)、体育术科满分均为240分。 历年高考状元人数(湖北)
1、文科:总分621,其中语文140分、数学142分、外语144分;
2、理科:总分610,其中语文130分、数学135分、外语143分、政治120分、历史180分、地理120分。
3、理工类:
(1)、全国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北省录取期间,在湖北省招办设立举报电话(0271)5027768。
(2)、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时,对录取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的,由县市区招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有关高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3)、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和规定进行检查监督。
(4)、对高考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利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信工具作弊,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在录取工作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考生违规事实进行查证,并将查实结果报送教育部。
(6)、对录取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