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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7 15:40:18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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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因工受伤后,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呢?和社百网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职工工伤认定流程
1、了解工伤认定的范围,看是否属于工伤
2、查看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准备材料
3、前往参保辖区窗口办理
4、初步审核
5、调查核实
6、出具认定结果报告
深圳职工工伤认定办理部门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工伤保险科、直属分局工伤保险科、各街道社保管理站工伤业务窗口。根据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和注册所在地的不同,工伤认定的具体办理部门详见如下: 1、用人单位已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向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在我市注册但未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在深圳市以外的其它地市注册、且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但在深圳市生产经营的,申请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可以向用人单位在深圳市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深圳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申请;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