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年标准(门诊+慢特病+住院)

更新时间:2025-09-28 16:58:39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医保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医保卡及社保卡,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减免。医保报销比例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年是什么呢,下面社保100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包括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以及住院的具体待遇,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1、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0元

退休人员:0元

2、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费用包括统筹基金+个人规定比例负担的部分,具体比例如下:

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报销比例也按照此比例执行。 

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    

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5%。

使用基本保险药品中的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中的乙类项目,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上述规定执行。

3、年度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最高限额为: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人员4500元。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1、报销比例

(1)门诊特病:在职89%、退休91.2%;

(2)门诊慢病:在职80%、退休85%。

(3)使用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2、年度支付限额

(1)门诊慢病:不同病种的支付限额也不同,为5000元到25000元。如果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病种的,则各疾病限额不超过该病规定的限额,医保年度报销限额在最高的疾病限额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慢性病累计支付限额增加该病种限额标准的50%,且单个病种报销额度不超过该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但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门诊特病:与普通门诊、住院等报销待遇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武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1)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2)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3)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有两次及以上住院,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2、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上并在最高支付限额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具体比例如下:

(1)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8.8%

(2)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1.2%;

(3)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3.6%。

3、年度支付限额

年度限额为24万元,包含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

为您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