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医保退休怎样办理(缴费年限+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5-09-28 17:00:05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福州职工医保退休怎样办理?参加职工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超过规定年限,可以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福州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办理流程,一起看看吧!

福州职工医保退休条件

确认福州市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正常退休年龄: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

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合同制职工中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年满55周岁退休。

其他退休情形:

属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其它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②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

累计缴纳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统筹区转入实际缴费年限)达到25年(含)以上,且在福州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福州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应按本人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的上年度统筹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后,方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补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福州职工医保退休所需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表;

2、退休审核材料;

3、退休人员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可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菜单“医保中心”-“办事指南”-“职工在职转退休”下载。

福州职工医保退休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前往福州市医保基金中心各管理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1、受理: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不需补缴的人员交由受理人在系统中进行在职转退休变更;需补缴的人员交由受理人打印《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补缴医疗保险费计算表》,复核岗复核后给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单位或个人确认补缴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补缴医疗保险费计算表》交由受理窗口进行补缴建账后,在系统中进行在职转退休变更。

福州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不需要再继续缴纳医保费,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主要包括:

1、个人账户划拨;

2、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3、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4、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通常情况下,退休参保人员医保待遇要高于在职职工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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