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门诊+住院+慢特病)

更新时间:2025-09-28 17:39:22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赤峰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一起看看吧!

赤峰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一般门诊观察

不设起付标准,苏木乡镇卫生院(含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50%,年度内可享受两次报销待遇,单次支付限额为400元。

2、两病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高血压年度限额300元,糖尿病年度限额600元,合并“两病”年度限额600元。

赤峰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政策

1、门诊慢病待遇

高血压三级,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300元;

脑卒中后遗症,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1500元;

大骨节病,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600元;

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75%,年度限额150000元;

儿童苯丙酮尿症,报销比例80%,年度限额18750元;

其余病种,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3000元。

2、门诊特殊病

单独计算起付标准,首次就医起付标准400元,第二次就医起付标准200元,第三次及以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设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1.4万元报销70%,1.4万元-6万元报销80%,6万元以上报销90%。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报销比例85%。

门诊特殊病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赤峰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蒙中医疗机构150元),起付标准-1.4万元报销85%,1.4万元-6万元报销88%,6万元以上报销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蒙中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1.4万元报销70%,1.4万元-6万元报销80%,6万元以上报销9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蒙中医疗机构600元),起付标准-1.4万元报销60%,1.4万元-6万元报销70%,6万元以上报销80%。

蒙中医疗机构住院的,蒙中医药部分报销比例提高15%,最高不超过95%。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赤峰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1.4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报销比例60%,不设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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