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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8 17:54:58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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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社保100网为您整理了门诊、住院、门诊特定病待遇等相关资料,快来一起看看吧!
佛山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普通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统筹通过统筹基金保障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①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级以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90%;
②其他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50%;
③二级医疗卫生机构:70%;
④三级医疗卫生机构:40%。
3、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2086元/人。
二、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医疗卫生机构:300元;
②二级医疗卫生机构:600元;
③三级医疗卫生机构:1200元。
2、支付比例
①一级医疗卫生机构:95%;
②二级医疗卫生机构:90%;
③三级医疗卫生机构:85%(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市内住院的基金支付90%)。
3、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三、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1、病种分类
①甲类: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性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放疗)、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耐多药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
②乙类: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多发性硬化、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乙型肝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帕金森病、原发性干燥综合症、混合型结缔组织病、支气管哮喘、艾滋病、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重症肌无力、阿尔兹海默病、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糖尿病黄斑水肿(DME)、脉络膜新生血管(CNV)、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RVO-ME)、新冠肺炎出院后门诊康复治疗、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
③丙类: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报销比例
甲类病种:
①一级医疗卫生机构:95%;
②二级医疗卫生机构:90%;
③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病、结核病病种85%;
④其他甲类病种:90%。
乙、丙类病种:
①一级医疗卫生机构:85%;
②二级医疗卫生机构:80%;
③三级医疗卫生机构:75%。
四、大病保险
1、起付标准:①1.5万;
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3000元。
2、报销比例:90%。
3、最高支付限额:①40万;
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