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24年门诊报销新规定(职工门诊+门诊慢特病)

更新时间:2025-09-28 18:33:19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施行。那么,沈阳2024年门诊报销新规定是什么?社保100网收集整理了沈阳市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快一起到正文看看吧!

沈阳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24是什么?

(一)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

二级医院:200元;

三级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200元;

其他三级医院:400元;

特三级医院(医大一院、医大盛京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600元。

(二)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三级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其他三级医院: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60%;

特三级医院(医大一院、医大盛京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注:签约家庭医生的,在签约医院报销比例在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沈阳慢病报销政策2024年是什么?

一、门诊特殊病

(一)病种分类(8个)

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镇痛治疗)、透析、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耐药性结核病、丙型肝炎、艾滋病。

(二)起付标准:无起付线。

(三)报销比例:透析94%,其他病种85%。

二、门诊慢性病(门诊规定病种)

(一)病种分类

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陈旧性心梗等。

(二)报销政策

2024年不再受理申请门诊慢性病,不再开展门诊慢性病认定,门诊医疗费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报销。之前申请过门诊慢性病的患者,需先挂“慢病号”,就可以跟原来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如本人申请可以放弃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旦放弃门诊慢性病待遇,不可再恢复。

(三)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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